海外券商的資料比較簡單,賣股金額A和成本B還有兩者相減之後的實際所得C,ABC這三個數字在Gain/Loss表都有,股利也會分開記載在1042S表,
只要照著數字加進海外所得的欄位即可。
複委託則會把這些資料集中在每年一次的海外所得明細通知裡,我有兩個複委託帳戶,中信和國泰。國泰的比較簡單,因為
在該帳戶的股票數量不多,我在國泰的複委託沒在買賣,所以每年就只得到海外營利所得(股利)。
算法需要耐心一下的是中信複委託的財產交易所得部分,要把每筆交易的賣出價格乘上中信給的美元匯率後去相加,得到去年度的賣股金額A
,把A算出來後,再減已知的C(明細裡面會提供實際的所得數字),可以得成本B(B就不用一個一個去算了)
,只要A-B=C數字相符後,就可以將ABC的數字分別填入國稅局的報稅資料中即可(如果有其他海外券商或複委託帳戶的資料,當然還要加入一起算)。
檢附資料就是把上述的複委託的海外所得明細通知(大約是每年的2-3月就會收到),如同海外券商的Gain/Loss 表,1042S表一樣給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