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rade Etrade 嘉信 IB 券商 美


鼓勵當沖? 培養少年股神?

 


美國監管機構正在著手廢除針對「慣性當沖交易」(pattern day trading)所規定的 25,000 美元最低帳戶淨值門檻。

 

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於週二批准了修正案,該修正案將取代長期以來的這項門檻,讓小額帳戶更容易進行活躍的當沖交易。這項變更尚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批准。

 

過去,這項 25,000 美元的最低淨值規定,要求交易者必須在保證金帳戶中維持至少 25,000 美元的淨值,才能在五個交易日內進行四次或以上的當沖交易。

這項規則是在 2001 年,網路泡沫期間建立的,當時監管機構擔心小額交易者對波動劇烈的網路類股承擔過多的風險。 /CNBC /Gemini譯

先前在一片恐慌中,Mike曾提到過美國針對外國投資人會退稅的事情,對美股是一片看好的,今天正式收到Charles Schwab的信件,提到從2026年1月開始,針對外國投資人,配息不再預扣30%的稅,開心!

大家要記得更新W-8BEN表,不要過期了沒注意。沒想到有需要特別留言一個討論串,就留言在這美股GDP裡了。



Tina

這只是指證券帳戶裡“現金餘額”每個月配發的“利息”不再預扣(持台灣護照30%)所得稅,其它券商(包括2021以前的Schwab)本來就將它視為免稅(IRS Income Code 01). 

現在現金餘額利率很低(0.--%)又被Schwab 預扣,真是讓人不爽. 以前寫信去Schwab抱怨又被它無視, 現在只是遲來的正義. 

 

美股配發的“股息”還是會照常預扣所得稅!

 

Email 部分原文:

“Good news! Effective January 2026, the Schwab One® Interest feature on your account is no longer subject to U.S. tax withholding. To be exempt from U.S. tax withholding, you must have a current, valid Form W-8BEN on file with Schwab.

 

Should you have any tax-related questions, please speak to a tax consultant.

 

About the Schwab One® Interest feature:

The Schwab One® Interest feature pays interest on your brokerage account's uninvested cash, known as the "Free Credit Balance.”

請教持有Firstrade Debit card 的同學,在ATM 提領現金是免手續費的嗎?一天的提領上限是多少錢? 謝謝

在ATM 提領現金手續費3%  (資產USD25000 以上, 每月優惠一次)

一天的提領上限: 台灣約等值NTD25000,海外: USD1000。

台灣銀行提領免手續費,但是台灣一次提領上限為2萬元;台北富邦提款機 、國泰世華提款機也是免手續費、中國信託提款機本地會再收100元手續費喔。

謝謝 jcl0102桑和JUST4$桑的寶貴資訊. 

各位巴菲班大神好,最近買美股有個困擾一直讓我想不通

打在群組上看看各位大神的意見

 

最近跟富邦協理剛好在處理稅則問題,有討論到

買美國股票,死掉後需要繳納40% 稅

你有美國身份  或者 直接開美國卷商帳戶,幾乎都必需課稅

我很好奇,直接透過美國卷商的同學後面如何處理這40%遺產稅?

 

但如果你有用複委託,這一條死後40%的稅額可以避免掉

雖然美國法律一樣寫著需課40%的稅,但透過複委託中間商的一層保護

目前台灣還沒有任何實際案例,有人被課40%的稅

如果日後台灣跟美國強化稅率之間的交流,要求明確繳稅,這就有風險了! 

但海外複委託美國金額過於龐大,如果40%遺產稅需交給美國政府,這對台灣金融市場是個毀滅性打擊。

 

因為我對於遺產稅方面比較不熟,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富邦協理所說的內容是否正確 

...............................................

這個是 GEMINI 給我的回應  請各位參考一下

在法律上,只要持有超過 6 萬美元的美國股票,身故時都應課徵最高 40% 的遺產稅。然而,為什麼**「複委託」**在台灣實務上能被視為避免這筆稅負的利器?

 

1. 帳戶結構的「防火牆」 (Nominee Structure)

這是最關鍵的原因。在美國保管銀行(如花旗、摩根大通)的眼中,這筆資產的持有人並非您本人。

  • 名義持有人: 富邦證券(或其他台灣券商)。
  • 實際持有人: 您。
  • 運作機制: 複委託採用 Omnibus Account(綜合帳戶)。美國券商看到的持有人是「台灣富邦證券」這個法人。因為「公司不會死亡」,所以對美國系統來說,這筆資產永遠不會觸發「身故繼承」的稅務警報。

2. 繼承程序的「本地化」

當身故發生時,您的家屬辦理繼承的對象是富邦證券,而不是美國政府。

  • 流程: 家屬持台灣國稅局發出的「遺產稅完稅證明」向富邦申請過戶。
  • 關鍵點: 富邦在內部系統將股票由您的帳戶撥轉給繼承人。這個過程完全在台灣境內完成,富邦並沒有義務(目前也沒有機制)主動向美國 IRS 申報個別自然人的身故資訊

3. QI (合格中介機構) 的身分

台灣多數大型券商(如富邦)都具有美國 IRS 認可的 QI 身分

  • 現狀: QI 的主要職責是幫美國政府「扣繳股利稅」(30%)。只要券商按時繳交股利稅,IRS 通常不會逐一清查非美籍投資人的身故狀態。
  • 實務: 目前台美之間並未啟動「遺產稅」層級的資訊自動交換,這使得您的 3000 萬資產在美國眼中,僅是一堆代號與數字,而非對應到特定自然人的遺產。

4. 資金與資產的「境內化」

相較於直接在美國券商(如 Firstrade, IB)開戶,錢與資產都在美國境內;複委託的法律與行政關係都在台灣。即使美國法律想執行,在缺乏台灣政府配合的情況下,IRS 根本無法凍結您在台灣券商裡的資產。



發表意見


Name


廣告
如果您常在Klook 訂飯店、找行程等,請透過下方連結前往Klook選購,本站可能獲得部份分潤 (不會影響您的購物價格),感謝支持!
Kloo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