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成另外一種具體情境:
現在手上有1200萬的股票,600萬的現金(數年緊急預備金與必要時的股災加碼金),
跟剩下1200萬的房貸(剩下25年本利攤還),
各位會覺得
1.把股票出清,還清房貸,之後再慢慢累積現金開始投資,還是
2.維持原狀,慢慢還房貸,股票繼續照表操課,還是
3.房子賣掉(市值八折超過3000萬) all in股市,改成租房
4.其他
哪一個比較好? 或是哪一個比較不好?
股票投資的報酬率,就先以近10年,年複合報酬率,略勝台股大盤指數含息的年報酬率3%來考慮好了。